《我是一个小弟》里吴亘和莫信互砍,最后竟还能结伴?
日期:2025-12-06 14:02
吴亘在战场上摸死人钱财时遇上同样装死的莫信,这个场景让我总忍不住回头翻,《我是一个小弟》的故事里,主角的出身和那些猝不及防的转折从来都是缠在一起的,他本就是大风寨捡来的孤儿,寨子里的人教他偷鸡摸狗、打闷棍下迷药,十四岁寨子被官军扫平,他因为贪心裹着大包袱没跑成,被屯长张远抓去当了仆军,这样的起点,注定他做什么都带着股豁出去的狠劲。
这本小说里的赵国社会等级分得真清楚,贵人、中人、庶人三六九等,仆军连正经军饷都没有,每月只有五斤糙谷还常被克扣,吴亘饿到两眼发绿,才会冒着被大夏国回马枪偷袭的风险,偷偷溜回战场搜刮死人身上的铜钱碎银。
他摸尸体时还挺有意思,每摸一个就插三根树枝、摆三个石子,嘴里念叨着 “入土为安,不恋阳世”,真到摸到热乎的 “尸体”,被莫信突然坐起来吓了一跳,第一反应是抄起铁盔就往对方脸上砸,砸完又拿刀架在人家脖子上,说 “老子打儿子,自古天经地义”。
莫信也不含糊,刚开始还想分一半财物,见吴亘动真格,立马变脸说伤是 “天上掉下个蛤蟆砸的”,这段对话我来回看了好几遍,两个人明明都是为了求财,刚见面就互相暗算,刀都架脖子上了,转头又能坐下来攀谈,最后约定各找各的,结果刚走几步又同时转身拔刀,火花撞在一起时骂对方 “老狐狸”“狼崽子”。张大吉把这种底层人的精明和无奈写得太细了,他们都知道犯不着为这点钱财打生打死,可在军营里求生存,不狠一点又活不下去,这种矛盾劲儿,让我看的时候总忍不住停下来琢磨。
吴亘的目标其实挺简单,就是想攒够钱摆脱仆军的身份,不用再看人脸色,不用饿肚子,最好能像以前想的那样,当个不用搏命的搬舵先生。可命运偏不让他顺顺当当,跟着张远当仆军时,他以为能混口饭吃,结果遇上莫信这个 “同道中人”,两个人厮混在一起,莫信教他各种歪门邪道,五十多场战役都毫发无伤的经验,让吴亘把他当成神人。
后来军营里缺粮,他们俩半夜偷偷摸进军需库,被守卫发现时,莫信推着吴亘先跑,自己挡在后面,吴亘跑出去后又折返回来,用之前学的迷药把守卫放倒,这段转折让我挺意外,原本以为他们只是互相利用的酒肉朋友,没想到关键时候还能为对方回头。还有一次,赵国和大夏国再次交战,吴亘被派去当敢死队,莫信提前给他塞了一包伤药和一把锋利的短刀,告诉他 “跟着大部队冲,别往前凑,实在不行就装死”,结果吴亘真的在战场上中了一箭,靠着装死和那包伤药活了下来。
这本小说里的世界观其实挺残酷的,仆军就是战场上的炮灰,没人在乎他们的死活,正卒的尸首能被收殓入土,仆军的就只能扔在荒野。吴亘和莫信之所以能一次次活下来,全靠彼此的默契和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。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描写,是他们俩第一次合作成功后,在营寨外的破庙里分赃,吴亘把碎银摊在地上,一枚枚数着,莫信坐在旁边抽着旱烟,看着他笑,说 “兔崽子,这辈子跟着我,保你饿不死”。吴亘没说话,只是把最大的一块碎银推到莫信面前,自己捡起几枚铜钱,塞进怀里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兄弟情深的誓言,却在一次次互相算计又互相搭救中,成了彼此在这乱世里唯一的依靠。
小说完结后,结局里吴亘和莫信并没有成为什么大人物,他们趁着一次战乱,偷偷逃离了军营,再也没有回去。莫信带着吴亘去了定远城郊外的一个小镇,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铺,吴亘还是改不了老毛病,偶尔会偷偷摸摸做点小买卖,但再也不用去战场上摸死人钱财了。他们俩还是像以前一样,偶尔会为了一点小事拌嘴,甚至互相抢东西,但再也没有拔过刀对着对方。张远后来好像升了官,再也没有见过他们,大风寨剩下的人也不知所踪。吴亘脖子上的玉坠儿一直没丢,那是他唯一的念想,结局里他把玉坠儿拿出来给莫信看,莫信摸了摸,说 “以后咱们就是亲人了”。
他们俩能从互相砍杀的 “冤家” 变成彼此的亲人,其实一点都不意外,在那样的乱世里,能遇到一个愿意为你回头、愿意给你塞伤药、愿意和你一起分赃的人,太难得了。吴亘到最后也没成为什么搬舵先生,却找到了比那更重要的东西,莫信也没再回到军营里过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,两个人守着一家小杂货铺,平平淡淡地过着。
有时候我会想,他们当初要是没有在战场上相遇,会不会早就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了?不过小说里没说这些,只是写他们俩坐在杂货铺门口,晒着太阳,偶尔说几句话,就像那些普通的老头一样。还是忘不掉吴亘第一次给莫信递烟的样子,手还在微微发抖,却硬是装作镇定。
这本小说里的赵国社会等级分得真清楚,贵人、中人、庶人三六九等,仆军连正经军饷都没有,每月只有五斤糙谷还常被克扣,吴亘饿到两眼发绿,才会冒着被大夏国回马枪偷袭的风险,偷偷溜回战场搜刮死人身上的铜钱碎银。
他摸尸体时还挺有意思,每摸一个就插三根树枝、摆三个石子,嘴里念叨着 “入土为安,不恋阳世”,真到摸到热乎的 “尸体”,被莫信突然坐起来吓了一跳,第一反应是抄起铁盔就往对方脸上砸,砸完又拿刀架在人家脖子上,说 “老子打儿子,自古天经地义”。
莫信也不含糊,刚开始还想分一半财物,见吴亘动真格,立马变脸说伤是 “天上掉下个蛤蟆砸的”,这段对话我来回看了好几遍,两个人明明都是为了求财,刚见面就互相暗算,刀都架脖子上了,转头又能坐下来攀谈,最后约定各找各的,结果刚走几步又同时转身拔刀,火花撞在一起时骂对方 “老狐狸”“狼崽子”。张大吉把这种底层人的精明和无奈写得太细了,他们都知道犯不着为这点钱财打生打死,可在军营里求生存,不狠一点又活不下去,这种矛盾劲儿,让我看的时候总忍不住停下来琢磨。
吴亘的目标其实挺简单,就是想攒够钱摆脱仆军的身份,不用再看人脸色,不用饿肚子,最好能像以前想的那样,当个不用搏命的搬舵先生。可命运偏不让他顺顺当当,跟着张远当仆军时,他以为能混口饭吃,结果遇上莫信这个 “同道中人”,两个人厮混在一起,莫信教他各种歪门邪道,五十多场战役都毫发无伤的经验,让吴亘把他当成神人。
后来军营里缺粮,他们俩半夜偷偷摸进军需库,被守卫发现时,莫信推着吴亘先跑,自己挡在后面,吴亘跑出去后又折返回来,用之前学的迷药把守卫放倒,这段转折让我挺意外,原本以为他们只是互相利用的酒肉朋友,没想到关键时候还能为对方回头。还有一次,赵国和大夏国再次交战,吴亘被派去当敢死队,莫信提前给他塞了一包伤药和一把锋利的短刀,告诉他 “跟着大部队冲,别往前凑,实在不行就装死”,结果吴亘真的在战场上中了一箭,靠着装死和那包伤药活了下来。
这本小说里的世界观其实挺残酷的,仆军就是战场上的炮灰,没人在乎他们的死活,正卒的尸首能被收殓入土,仆军的就只能扔在荒野。吴亘和莫信之所以能一次次活下来,全靠彼此的默契和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。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描写,是他们俩第一次合作成功后,在营寨外的破庙里分赃,吴亘把碎银摊在地上,一枚枚数着,莫信坐在旁边抽着旱烟,看着他笑,说 “兔崽子,这辈子跟着我,保你饿不死”。吴亘没说话,只是把最大的一块碎银推到莫信面前,自己捡起几枚铜钱,塞进怀里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兄弟情深的誓言,却在一次次互相算计又互相搭救中,成了彼此在这乱世里唯一的依靠。
小说完结后,结局里吴亘和莫信并没有成为什么大人物,他们趁着一次战乱,偷偷逃离了军营,再也没有回去。莫信带着吴亘去了定远城郊外的一个小镇,开了一家小小的杂货铺,吴亘还是改不了老毛病,偶尔会偷偷摸摸做点小买卖,但再也不用去战场上摸死人钱财了。他们俩还是像以前一样,偶尔会为了一点小事拌嘴,甚至互相抢东西,但再也没有拔过刀对着对方。张远后来好像升了官,再也没有见过他们,大风寨剩下的人也不知所踪。吴亘脖子上的玉坠儿一直没丢,那是他唯一的念想,结局里他把玉坠儿拿出来给莫信看,莫信摸了摸,说 “以后咱们就是亲人了”。
他们俩能从互相砍杀的 “冤家” 变成彼此的亲人,其实一点都不意外,在那样的乱世里,能遇到一个愿意为你回头、愿意给你塞伤药、愿意和你一起分赃的人,太难得了。吴亘到最后也没成为什么搬舵先生,却找到了比那更重要的东西,莫信也没再回到军营里过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,两个人守着一家小杂货铺,平平淡淡地过着。
有时候我会想,他们当初要是没有在战场上相遇,会不会早就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了?不过小说里没说这些,只是写他们俩坐在杂货铺门口,晒着太阳,偶尔说几句话,就像那些普通的老头一样。还是忘不掉吴亘第一次给莫信递烟的样子,手还在微微发抖,却硬是装作镇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