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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《我和那对双胞胎》里的月牙疤戳中,二十年太漫长了

日期:2026-02-02 17:13

一九七八年的夏天,太阳毒得能把人烤化,邮递员骑着二八大杠,车铃叮当响着冲到林家坳的土坯房门口,喊着林建华的名字送大学通知书时,没人能想到,这个从泥土里长出来的青年,会在京城的大学宿舍里,遇见改变他一辈子的人。《我和那对双胞胎》里的这个开头,我到现在都能清晰记起那些细节,不是刻意去背,是那些画面太实在,像亲眼见过一样。

林建华挑着两大桶水刚从井边回来,水桶往地上一搁,心脏就砰砰跳得快要蹦出来。他爹蹲在门口抽旱烟,烟锅子咣当掉在地上,也顾不上捡,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接那个牛皮纸信封,手哆嗦着翻来覆去看,咧开干裂的嘴笑,眼泪却滚了下来。他娘从屋里跑出来,一把抢过信封贴在胸口,嘴里反复念叨着老天开眼、祖宗保佑。这样的欢喜,是林家坳祖祖辈辈都没尝过的滋味,毕竟爹娘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,连村子都没出过几次,更别说家里能出一个北京念大学的娃。

爹把攒了半辈子的毛票、角票,一张张缝在他的内裤里,那是他未来四年的生活费,也是爹娘所有的指望。林建华带着这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,带着家里掉了好几块漆的搪瓷缸子,坐了不知道多久的车,终于到了学校,推开302宿舍门的时候,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。那人穿着的确良的衬衫,手腕上戴着上海牌手表,面前放着一个崭新的铝饭盒,一看就是从小在城里长大的,和浑身带着泥土气息的他,像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
“你是谁?”城里青年先开了口,声音有点沙哑,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。林建华攥着手里写着“302-3”的钥匙牌,小声应道:“我……我叫林建华。”“林建华?”对方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,眉头皱得很紧,“哪个‘建’,哪个‘华’?”“建设的建,中华的华。”就是这一句话,我能感觉到空气都顿了一下,那个城里青年的瞳孔猛地一缩,往前迈了一步,又突然停住,像是在极力控制着什么情绪,好半天才又问:“你也是中文系的?”林建华指了指靠窗的上铺,说那是他的床铺,而城里青年的床铺,就在他的下面。

“我叫林建军。”城里青年开口,“建设的建,军队的军。”建华,建军,两个一模一样的姓氏,相似的名字,再加上那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,任谁看了都会愣神。林建华当时没敢多想,只当是巧合,可林建军却像是有心事,沉默了很久,才缓缓开口说,他很小就跟养父母来北京了,以前的事,一点印象都没有,还特意补充了一句,他的养父母是军人。后来不知道是谁先提起,说看看身上有没有胎记或者疤痕,说不定能看出点什么,林建军犹豫了好一会儿,才慢慢撩起了自己左臂的袖子。

就在他撩起袖子的那一刻,林建华整个人都僵住了,浑身的血液像是突然凝固了一样,连呼吸都变得困难。林建军的小臂内侧,有一个月牙形的、淡淡的伤疤,不大,却像一把钥匙,瞬间打开了他尘封了二十年的记忆。那是他五岁那年的事,那时候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,长得一模一样,爹娘有时候都会认错。有一天,他们俩在院子里追着玩,弟弟不小心摔了一跤,胳膊正好磕在了一块尖尖的石头上,血流了好多,他吓得大哭,娘跑过来,撕了块布条给他包上,后来就留下了那个月牙形的疤。再后来闹饥荒,家里实在揭不开锅,有一天夜里,他被一阵哭声吵醒,看见娘抱着弟弟哭得撕心裂肺,爹蹲在旁边,一根接一根地抽旱烟,满屋子都是呛人的烟味。第二天,弟弟就不见了,娘跟他说,弟弟被天上的神仙接走了,去过好日子了,他不信,哭着闹着要找弟弟,爹第一次打了他,用那双粗糙的大手,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,还冲他吼,再提弟弟就打死他,从那以后,家里再也没人提过弟弟,他也渐渐把这件事埋在了心底,以为弟弟真的死了。

林建华下意识地伸出自己的左手,也撩起了袖子,同样的位置,没有伤疤,可那道疤,却早就刻在了他的心里,刻了二十年。他抬起头,看着眼前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,眼泪再也忍不住,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,“弟……”那个字刚到嘴边,又被他咽了回去,他不敢认,怕这是一个梦,怕梦醒了,什么都没有了。林建军也看到了他的眼泪,这个城里长大的、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青年,眼圈也红了,试探着叫了一声“你是……哥哥?”,就是这一声哥哥,让林建华所有的克制都崩塌了,那些被刻意遗忘的、模糊的画面,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,他记得,弟弟小时候总跟在他屁股后面,奶声奶气地叫他哥;记得他们一起去河里摸鱼,一起去掏鸟窝;记得最后那天夜里,娘抱着弟弟,把家里仅剩的一点白面,烙成了一张小小的饼,塞到弟弟怀里,反复叮嘱弟弟别忘了娘。

林建军也哭了,他一个箭步冲上来,紧紧地抱住了林建华,这是一个迟了二十年的拥抱,两个人的身体都在颤抖,像是要把这二十年的思念和委屈,都融进这个拥抱里。他们抱了很久,久到宿舍门被推开,第四个舍友赵卫国走进来,看到他们俩,愣了一下,笑着打趣,新生报到这么热情,一来就抱上了,还说他们俩长得真像。他们俩赶紧松开,林建华擦了擦眼泪,脸上火辣辣的,倒是林建军恢复得快,跟赵卫国介绍,说林建华是他老乡,没敢说他们是兄弟,林建华明白他的意思,这件事太突然,太离奇,他们都需要时间消化。

后来宿舍里的第四个舍友孙大勇也到了,是个壮得像头牛的山东大汉,热心肠,看到林建华的被子很薄,还特意提醒他,北京冬天冷,得换个厚被子,林建华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火力壮,不怕冷,林建军在一旁默默地看着,没说话,却在后来吃饭的时候,总把自己碗里的红烧肉夹给他,说哥你吃,林建华又把肉夹回去,说自己不爱吃肉,其实他不是不爱吃,是知道,林建军一个月的生活费有三十块,那是他爹娘在土里刨大半年才能挣到的钱,他不能欠弟弟的,哪怕他们是双胞胎兄弟,哪怕他们失散了二十年。

呼呼噜过过过把这些细节写得太细了,细到林建华攥着钥匙牌的紧张,细到林建军撩袖子时的犹豫,细到两人拥抱时的颤抖,都能清晰地浮现在眼前。我有时候会想,要是没有那场饥荒,他们是不是就不会分开,是不是就能一起长大,一起上学,一起考大学,不用隔着二十年的时光,不用隔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成长环境,才能相认。这个小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,却比很多刻意煽情的文字更让人动容,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很真实,真实到像是发生在身边的事。

他们相认之后,没有立刻告诉别人他们是双胞胎,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庆祝,只是慢慢学着相处,一起去上课,一起去食堂吃饭,一起回宿舍,走在一起的时候,回头率总是百分之百,总有人在他们背后指指点点,说一个穿得像干部子弟,一个穿得像乡下插队的,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林建华心上,他知道,他们虽然是兄弟,却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。但好在,他们终于找到了彼此,那些错过的二十年,往后的日子,总能一点点补回来。

故事的结局很平淡,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反转,他们顺利读完了大学,林建华毕业后回了家乡,成了一名老师,林建军留在了北京,进了机关单位,他们每年都会互相探望,带着各自的家人,一起回老家看看爹娘,说说这些年的日子。《我和那对双胞胎》的完结,没有给他们贴上完美的标签,只是如实写着他们的生活,写着他们如何一点点弥补二十年的空缺,写着双胞胎之间,那份无论隔着多久、隔着多远,都不会消失的羁绊。这个结局很普通,却很踏实,就像他们的相遇和相认一样,没有刻意的安排,却都是命中注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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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02 17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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