唠唠郁华《红尘颠倒》,开篇重逢就刀我,太好哭了
日期:2026-02-11 18:14
郁华写的《红尘颠倒》,我最近正在追,越看越上头,忍不住来唠唠开头这段,太抓心了。
故事是从一档恋爱综艺开始的,主角是个十八线小演员,叫林厌。那天她站在山间小筑门口,手都攥皱了,经纪人王哥的话还在耳朵里嗡嗡响。王哥开车走的时候,车屁股都冒烟了,还特意拧着身子回头喊她,那模样又急又无奈。“阿厌啊,你可千万别作妖,正常录完就行。”顿了顿又往她跟前凑了凑,声音压得很低,“跟你说,这次出品方脾气特别冲,听说得罪他的人,没一个有好果子吃,咱们公司这情况你也知道,要是黄了,咱俩都得喝西北风去,你可千万别搞事!”
林厌就扯了扯嘴角,点了点头,抬手让他赶紧走,别在这添乱。她能不知道公司的难处吗?老板赵轲天天在她跟前唉声叹气,一会儿说“公司能不能活,就看你这次了”,一会儿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“实在不行,我就回去继承我家那点家产,也能拉你一把”。
她没别的路可走,只能硬着头皮上。这档综艺叫《趁现在,告白!》,一听就知道是那种炒CP的狗血综艺,她本来就不擅长装甜妹,还要跟一群陌生人凑在一起演戏,想想都头大,但没办法,为了公司,也为了自己能有口饭吃,只能认栽。
推门进去的时候,屋里已经有两个人了。一个是新晋小花楚云,妆化得特别精致,衣服也穿得很讲究,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。见她进来,楚云立马就笑了,递过来一杯温水,语气软软的:“你好呀,你是哪位呀?”
林厌赶紧收了心神,也挤出个笑,报了自己的名字:“你好,我叫林厌,之前演过一部小网剧,叫《春秋》。”说完自己都觉得尴尬,那部剧播的时候,连个水花也没有,估计楚云听都没听过。没想到楚云还是笑着点了点头,说了句“欢迎欢迎”,但那笑容没到眼底,两人就这么面对面站着,你笑我也笑,其实都透着一股疏离。
角落里还坐了一个人,是歌手宋楷,刚红没多久,脾气好像不太好。林厌进去的时候,他正低着头玩手机,胳膊拢着袖子,一副谁也不想理的样子。林厌跟他打招呼,他也就抬眼扫了她一下,连个表情都没有,又低下头继续玩手机,跟浑身带刺似的,让人不敢靠近。
林厌也识趣,没再凑上去,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,心里就盼着第四位嘉宾赶紧来。王哥之前跟她说,第四位嘉宾是影帝陈锋,要是能跟陈锋炒个CP,哪怕只是露个脸,也能涨点热度,说不定就能帮公司缓过这关。
正想着呢,就听见“咔嚓”一声,房门被推开了。工作人员跟在后面,小心翼翼的,连走路都放轻了脚步。跟着进来的那个人,脚步声很沉,一步一步的,莫名就让人觉得压抑。
林厌和楚云都下意识看了过去。那人穿了件黑色风衣,个子很高,黑头发搭在眉毛上,脸冷得跟冰块似的,一进来,整个屋子的气氛都变了,连空气都好像凝固了,工作人员说话都变得吞吞吐吐的。
“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我们第四位嘉宾,陈十先生。”
林厌当时就懵了,脑子“嗡”的一声,浑身都麻了,血液好像瞬间就停住了,手心里立马就冒出了冷汗。陈十?怎么会是陈十?王哥不是说,是影帝陈锋吗?怎么会是他?
她就直勾勾地盯着那个人,眼神都挪不开,心脏跳得特别快,快到好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,之前准备好的客套话,卡在喉咙里,怎么也说不出来,连呼吸都觉得费劲。
陈十的目光,扫过楚云,又扫过宋楷,最后,直直地落在了林厌身上。没有惊讶,没有波澜,就只有一片漠然,跟看一个陌生人似的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扯了扯嘴角,吐出两个字:“幸会。”
然后他就一步步朝林厌走过来,停在她面前,缓缓伸出了手,看着挺礼貌的,但眼神里的寒意,林厌看得清清楚楚,浑身都在发抖。
她僵在原地,看着他伸过来的手,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。她怕,真的怕。怕他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,怕他看出自己眼底的慌乱,更怕面对他——这个跟她一起相依为命十年,最后却被她亲手推开,躲了整整七年的人。
楚云应该是看出她不对劲了,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,小声问:“小林,你怎么了?不舒服吗?”
就在这时,陈十微微弯下腰,凑近了她。他身上的气息,还是她熟悉的味道,一下子就把她包裹住了,林厌下意识就犯恶心,猛地扭过头,干呕了一声。
那一刻,整个屋子都静得可怕,连工作人员都不敢喘气,生怕惹祸上身。林厌也懵了,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,就是控制不住。
她能感觉到,陈十的目光瞬间就冷了下来,那股漠然消失得无影无踪,只剩下浓浓的寒意,裹得她喘不过气。但也就一瞬间,他又恢复了平静,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,伸手就要去擦她的嘴角,声音很低,却带着一股刺人的嘲讽:“这么恶心我?”
林厌的脸一下子就白了,嘴唇动了动,想说对不起,又想说不是故意的,但话到嘴边,又咽了回去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陈十也没真的要擦,见她不说话,就收回了手,把手帕随意攥在手里,语气平平淡淡的,却带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压迫感:“忘了跟你说,我不只是嘉宾,还是这档综艺的出品方。”
林厌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只知道自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,她咬着牙,挤出一句“抱歉,我身体不舒服”,声音都在抖,说完就转身,几乎是跑着冲进了卫生间,反手就锁上了门,后背紧紧抵在门板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,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,模糊了视线。
她就那么靠在门上,站了很久很久,手还是冰的,浑身都在发抖。七年了,真的已经七年了。她和陈十,整整七年没见过面了。
这七年里,不管是最难熬的时候,还是后来慢慢好起来,拼命想在娱乐圈站稳脚跟的时候,她都经常想起他。想起小时候,两人挤在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里,冬天没有暖气,就裹在一个被子里取暖;想起他把碗里唯一的鸡蛋,夹给她吃,说自己不爱吃;想起她发烧的时候,他才十几岁,大半夜跑遍了好几条街,给她买退烧药,冻得手都发紫。
那些日子,明明苦得掉渣,却因为有彼此,就多了一点甜。她也无数次庆幸,当年自己咬着牙做的那个决定,幸好,幸好让他远离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,远离了那些能把人拖进地狱的黑暗。
不然,他那么好的人,本该有更好的人生,不该被那些烂事拖累,更不该被她这个麻烦,毁了一辈子。
正想着,手机突然“叮”的一声响,在安静的卫生间里,特别刺耳,吓了她一跳。她慌忙抹了把眼泪,手抖着掏出手机,屏幕上弹出两条消息,没有备注,也没有头像,就那么孤零零地躺在那里。
第一条是:“你见到他了吧。”
第二条是:“林厌,你猜他要是知道当年的事,会怎么样?那会逼死他的。”
林厌盯着屏幕,手指越攥越紧,指节都泛白了,眼泪砸在屏幕上,把字都晕开了。她怎么会不知道?当年的事,是她心里最深的疤,是她连想都不敢深想的噩梦。
那人说的对,要是陈十知道了真相,真的会逼死他的。所以她才要藏,拼命地藏,哪怕被他误会,被他恨,哪怕背负着背叛的骂名,哪怕自己一个人扛下所有,也不能让他知道半个字。
那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事,是她当年心甘情愿走进那扇铁门,熬了五年,又忍了七年的意义。
在卫生间里待了多久,她自己也不知道,直到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,脸上的泪痕也干了,紧绷得发疼,才勉强擦干眼泪,对着门板,扯了扯嘴角,试着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。
深吸一口气,拧开门锁,走了出去。
走廊的洗手台旁边,宋楷还站在那里,手里夹着一支烟,烟雾飘得满脸都是,还是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。听见脚步声,也只是眼皮抬了一下,没看她,又低下头,继续抽自己的烟。
林厌的喉咙特别干,发紧得厉害,她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,声音哑哑的,带着刚哭过的痕迹:“能给我一支烟吗?”
宋楷愣了一下,大概是没想到她会要烟,终于抬眼好好看了她一眼,没说话,随手就把烟盒里剩下的一支烟,扔给了她。
林厌弯腰捡起来,叼在嘴里,刚要开口借火,身后就传来了脚步声。很沉,很稳,跟刚才在屋里听到的一模一样,那股压迫感,瞬间就裹住了她,让她浑身一僵,连动都动不了。
她站在原地,过了好一会儿,才一点点转过身。陈十就靠在走廊的墙上,目光沉沉地看着她,那双眼睛里,没有了刚才的漠然,也没有了嘲讽,只剩下浓得化不开的恨,像一把冰刀子,直直地扎进她的心里,疼得她喘不过气。
林厌的腿都软了,差点站不稳,赶紧咬着下唇,勉强稳住身形,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,声音小得跟蚊子叫似的:“好巧。”
宋楷大概是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气氛不对劲,摸出打火机,就要递过来。林厌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,猛地按住他的手,微微凑近他,故意把声音放软,还带上了一丝自己都觉得别扭的亲昵,轻声喊了一句:“哥哥,借个火。”
她故意把烟凑到宋楷嘴边的烟上,借着那点微弱的火苗,点燃了自己的烟。两人离得特别近,头挨着头,在外人看来,暧昧得不行,跟接吻似的。
但林厌的目光,一直落在陈十身上。她清楚地看到,陈十的眼神,更冷了,恨意又深了几分,手指攥得紧紧的,指节都青了,周身的气场,冷得能冻死人,连周围的空气,都好像冻住了。
她心里跟明镜似的,这场重逢,从来都不是巧合。这档综艺,这座偏僻的山间小筑,从今往后,就是她和陈十的战场。
那些被她藏了七年的秘密,那些被她刻意颠倒的爱恨,早晚都会被揭开。郁华的这本小说,这个故事,看到这里,我真的太揪心了,林厌的隐忍,陈十的恨意,还有那些没说出口的真相,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刀等着我们。
故事是从一档恋爱综艺开始的,主角是个十八线小演员,叫林厌。那天她站在山间小筑门口,手都攥皱了,经纪人王哥的话还在耳朵里嗡嗡响。王哥开车走的时候,车屁股都冒烟了,还特意拧着身子回头喊她,那模样又急又无奈。“阿厌啊,你可千万别作妖,正常录完就行。”顿了顿又往她跟前凑了凑,声音压得很低,“跟你说,这次出品方脾气特别冲,听说得罪他的人,没一个有好果子吃,咱们公司这情况你也知道,要是黄了,咱俩都得喝西北风去,你可千万别搞事!”
林厌就扯了扯嘴角,点了点头,抬手让他赶紧走,别在这添乱。她能不知道公司的难处吗?老板赵轲天天在她跟前唉声叹气,一会儿说“公司能不能活,就看你这次了”,一会儿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“实在不行,我就回去继承我家那点家产,也能拉你一把”。
她没别的路可走,只能硬着头皮上。这档综艺叫《趁现在,告白!》,一听就知道是那种炒CP的狗血综艺,她本来就不擅长装甜妹,还要跟一群陌生人凑在一起演戏,想想都头大,但没办法,为了公司,也为了自己能有口饭吃,只能认栽。
推门进去的时候,屋里已经有两个人了。一个是新晋小花楚云,妆化得特别精致,衣服也穿得很讲究,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。见她进来,楚云立马就笑了,递过来一杯温水,语气软软的:“你好呀,你是哪位呀?”
林厌赶紧收了心神,也挤出个笑,报了自己的名字:“你好,我叫林厌,之前演过一部小网剧,叫《春秋》。”说完自己都觉得尴尬,那部剧播的时候,连个水花也没有,估计楚云听都没听过。没想到楚云还是笑着点了点头,说了句“欢迎欢迎”,但那笑容没到眼底,两人就这么面对面站着,你笑我也笑,其实都透着一股疏离。
角落里还坐了一个人,是歌手宋楷,刚红没多久,脾气好像不太好。林厌进去的时候,他正低着头玩手机,胳膊拢着袖子,一副谁也不想理的样子。林厌跟他打招呼,他也就抬眼扫了她一下,连个表情都没有,又低下头继续玩手机,跟浑身带刺似的,让人不敢靠近。
林厌也识趣,没再凑上去,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,心里就盼着第四位嘉宾赶紧来。王哥之前跟她说,第四位嘉宾是影帝陈锋,要是能跟陈锋炒个CP,哪怕只是露个脸,也能涨点热度,说不定就能帮公司缓过这关。
正想着呢,就听见“咔嚓”一声,房门被推开了。工作人员跟在后面,小心翼翼的,连走路都放轻了脚步。跟着进来的那个人,脚步声很沉,一步一步的,莫名就让人觉得压抑。
林厌和楚云都下意识看了过去。那人穿了件黑色风衣,个子很高,黑头发搭在眉毛上,脸冷得跟冰块似的,一进来,整个屋子的气氛都变了,连空气都好像凝固了,工作人员说话都变得吞吞吐吐的。
“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我们第四位嘉宾,陈十先生。”
林厌当时就懵了,脑子“嗡”的一声,浑身都麻了,血液好像瞬间就停住了,手心里立马就冒出了冷汗。陈十?怎么会是陈十?王哥不是说,是影帝陈锋吗?怎么会是他?
她就直勾勾地盯着那个人,眼神都挪不开,心脏跳得特别快,快到好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,之前准备好的客套话,卡在喉咙里,怎么也说不出来,连呼吸都觉得费劲。
陈十的目光,扫过楚云,又扫过宋楷,最后,直直地落在了林厌身上。没有惊讶,没有波澜,就只有一片漠然,跟看一个陌生人似的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扯了扯嘴角,吐出两个字:“幸会。”
然后他就一步步朝林厌走过来,停在她面前,缓缓伸出了手,看着挺礼貌的,但眼神里的寒意,林厌看得清清楚楚,浑身都在发抖。
她僵在原地,看着他伸过来的手,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。她怕,真的怕。怕他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,怕他看出自己眼底的慌乱,更怕面对他——这个跟她一起相依为命十年,最后却被她亲手推开,躲了整整七年的人。
楚云应该是看出她不对劲了,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,小声问:“小林,你怎么了?不舒服吗?”
就在这时,陈十微微弯下腰,凑近了她。他身上的气息,还是她熟悉的味道,一下子就把她包裹住了,林厌下意识就犯恶心,猛地扭过头,干呕了一声。
那一刻,整个屋子都静得可怕,连工作人员都不敢喘气,生怕惹祸上身。林厌也懵了,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,就是控制不住。
她能感觉到,陈十的目光瞬间就冷了下来,那股漠然消失得无影无踪,只剩下浓浓的寒意,裹得她喘不过气。但也就一瞬间,他又恢复了平静,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,伸手就要去擦她的嘴角,声音很低,却带着一股刺人的嘲讽:“这么恶心我?”
林厌的脸一下子就白了,嘴唇动了动,想说对不起,又想说不是故意的,但话到嘴边,又咽了回去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陈十也没真的要擦,见她不说话,就收回了手,把手帕随意攥在手里,语气平平淡淡的,却带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压迫感:“忘了跟你说,我不只是嘉宾,还是这档综艺的出品方。”
林厌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只知道自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,她咬着牙,挤出一句“抱歉,我身体不舒服”,声音都在抖,说完就转身,几乎是跑着冲进了卫生间,反手就锁上了门,后背紧紧抵在门板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,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,模糊了视线。
她就那么靠在门上,站了很久很久,手还是冰的,浑身都在发抖。七年了,真的已经七年了。她和陈十,整整七年没见过面了。
这七年里,不管是最难熬的时候,还是后来慢慢好起来,拼命想在娱乐圈站稳脚跟的时候,她都经常想起他。想起小时候,两人挤在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里,冬天没有暖气,就裹在一个被子里取暖;想起他把碗里唯一的鸡蛋,夹给她吃,说自己不爱吃;想起她发烧的时候,他才十几岁,大半夜跑遍了好几条街,给她买退烧药,冻得手都发紫。
那些日子,明明苦得掉渣,却因为有彼此,就多了一点甜。她也无数次庆幸,当年自己咬着牙做的那个决定,幸好,幸好让他远离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,远离了那些能把人拖进地狱的黑暗。
不然,他那么好的人,本该有更好的人生,不该被那些烂事拖累,更不该被她这个麻烦,毁了一辈子。
正想着,手机突然“叮”的一声响,在安静的卫生间里,特别刺耳,吓了她一跳。她慌忙抹了把眼泪,手抖着掏出手机,屏幕上弹出两条消息,没有备注,也没有头像,就那么孤零零地躺在那里。
第一条是:“你见到他了吧。”
第二条是:“林厌,你猜他要是知道当年的事,会怎么样?那会逼死他的。”
林厌盯着屏幕,手指越攥越紧,指节都泛白了,眼泪砸在屏幕上,把字都晕开了。她怎么会不知道?当年的事,是她心里最深的疤,是她连想都不敢深想的噩梦。
那人说的对,要是陈十知道了真相,真的会逼死他的。所以她才要藏,拼命地藏,哪怕被他误会,被他恨,哪怕背负着背叛的骂名,哪怕自己一个人扛下所有,也不能让他知道半个字。
那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事,是她当年心甘情愿走进那扇铁门,熬了五年,又忍了七年的意义。
在卫生间里待了多久,她自己也不知道,直到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,脸上的泪痕也干了,紧绷得发疼,才勉强擦干眼泪,对着门板,扯了扯嘴角,试着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。
深吸一口气,拧开门锁,走了出去。
走廊的洗手台旁边,宋楷还站在那里,手里夹着一支烟,烟雾飘得满脸都是,还是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。听见脚步声,也只是眼皮抬了一下,没看她,又低下头,继续抽自己的烟。
林厌的喉咙特别干,发紧得厉害,她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,声音哑哑的,带着刚哭过的痕迹:“能给我一支烟吗?”
宋楷愣了一下,大概是没想到她会要烟,终于抬眼好好看了她一眼,没说话,随手就把烟盒里剩下的一支烟,扔给了她。
林厌弯腰捡起来,叼在嘴里,刚要开口借火,身后就传来了脚步声。很沉,很稳,跟刚才在屋里听到的一模一样,那股压迫感,瞬间就裹住了她,让她浑身一僵,连动都动不了。
她站在原地,过了好一会儿,才一点点转过身。陈十就靠在走廊的墙上,目光沉沉地看着她,那双眼睛里,没有了刚才的漠然,也没有了嘲讽,只剩下浓得化不开的恨,像一把冰刀子,直直地扎进她的心里,疼得她喘不过气。
林厌的腿都软了,差点站不稳,赶紧咬着下唇,勉强稳住身形,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,声音小得跟蚊子叫似的:“好巧。”
宋楷大概是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气氛不对劲,摸出打火机,就要递过来。林厌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,猛地按住他的手,微微凑近他,故意把声音放软,还带上了一丝自己都觉得别扭的亲昵,轻声喊了一句:“哥哥,借个火。”
她故意把烟凑到宋楷嘴边的烟上,借着那点微弱的火苗,点燃了自己的烟。两人离得特别近,头挨着头,在外人看来,暧昧得不行,跟接吻似的。
但林厌的目光,一直落在陈十身上。她清楚地看到,陈十的眼神,更冷了,恨意又深了几分,手指攥得紧紧的,指节都青了,周身的气场,冷得能冻死人,连周围的空气,都好像冻住了。
她心里跟明镜似的,这场重逢,从来都不是巧合。这档综艺,这座偏僻的山间小筑,从今往后,就是她和陈十的战场。
那些被她藏了七年的秘密,那些被她刻意颠倒的爱恨,早晚都会被揭开。郁华的这本小说,这个故事,看到这里,我真的太揪心了,林厌的隐忍,陈十的恨意,还有那些没说出口的真相,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刀等着我们。